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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202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4日

根据《南宁师范大学202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体育与健康学院的实际,为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学校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制定本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参加复试录取的工作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进行解释,保障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和研究生招生质量。

(二)按照规定成立若干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须无直系亲属报考本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具体负责实施对考生面试考核等相关复试工作。

(三)按照规定本学院成立监督组,组长由学院纪委书记担任,负责对本学院整个复试过程进行监督。

二、招生计划与复试分数线

(一)招生计划

1.体育人文社会学专业招生名额:12人。

2.学科教学(体育)专业招生名额:10人。

3.体育硕士专业招生名额:23人。

如有变动,学院将根据学院总招生计划、生源情况、专业需求以及复试情况确定最终各专业的招生计划。

(二)划线原则

1.体育人文社会学、学科教学(体育)专业方向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国家线为准,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执行对应的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分数线。

2.体育硕士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总分≥303分,单科(满分=100分)≥36分,单科(满分>100分)≥108分;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总分≥303分,单科(满分=100分)≥30分,单科(满分>100分)≥45分。

3.“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由学校根据相关政策统一划定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4.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三)我院所有学科专业方向研究生均为全日制研究生

三、调剂

(一)2023年我院学科教学(体育)需要调剂生源;体育专业不需要调剂;体育人文社会学暂不接受调剂,第一志愿复试结束后如有招生计划剩余,再接受调剂。

(二)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

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三)所有调剂工作(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开放调剂系统时间为12小时。

(四)综合考虑学院学科专业特点和需求、考生综合素质、考试成绩等择优遴选考生,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四、复试

一)复试时间

1.第一志愿复试时间

324日进行第一志愿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及考生调试面试系统。

325-26日进行体育人文社会学、学科教学(体育)、体育硕士专业方向第一志愿考生面试。

2.调剂复试时间

46日下午进行调剂考生资格审查。。

47-8日进行学科教学(体育)调剂考生调试面试系统并复试。

(二)复试方式

本校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生统一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复试。优先采用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进行面试,采用钉钉会议平台作为候选面试系统。面试时,考生采用双机位形式进行复试,严防考生面试作弊。

(三)复试资格审核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应按照我校招生规定,提前准备好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原件的电子版,上传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及二级学院指定的453794226@qq.com邮箱并接受审查。

具体材料包括:

1.有效居民身份证、本人准考证;

2.应届生须上传学生证;

3.往届生须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凡于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在读研究生须上传目前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如果有运动员、裁判员等级证书,以及省级(含)以上运动竞赛获奖证书,请上传相应等级证书、获奖证明。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考生,须在复试之前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没有提交这两项材料的考生不能列入该专项。

7.报考我校且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按照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公布的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关于考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申请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8.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要在复试前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提前告知招生所在学院和研究生院招生科。由于考生个人原因不按时提交相关加分、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资格审查相关证明材料且不告知招生所在学院和研究生院招生科,由此影响该生不能复试的,相应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承担相应不能参加复试、录取的后果。

(四)复试内容和形式

我校 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内容为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知识测试、综合面试三个部分。

外语能力测试。包括听力、口语两部分,采取抽题回答及听说交流的形式。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满分100分。

专业知识测试。专业知识测序,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知识结构的扎实程度、实践操作技能等,满分100分。

综合面试。综合面试的目的是为了更加全面地了解考生情况,全面考查学生综合素质,满分为 100分。专业知识面试和综合面试的时间不少于15分钟。

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考试(考试科目详见招生简章),以口试的形式进行。每门加试课程口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复试小组每个成员在各个环节均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

(五)复试纪律要求

1.严防考生复试作弊,打击冒名顶替,考生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我校将对所有复试环节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凡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复试前考生需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复试过程中严禁考生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考生任何时候将复试相关试题及复试环节有关内容泄露或公布,考生也不得向他人打探复试试题并寻求帮助,若有违反,视同作弊,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复试其他要求

1.考生复试面试顺序确定

在督察员监督下,工作人员操作面试系统由系统随机确定顺序,确保复试公平公正,全程录音录像。

2.复试时身份核实

考生面试时需通过面试系统的人脸识别,进入面试间后,需通过摄像头展示考生的身份证与准考证,以对考生身份进行复查核实。

3.考题抽取说明

面试前,督查员监督试题印制、信封密封试题、给每套试题随机编号的全过程。考生面试时随机抽取面试试题,主考官当场向考生展示装有考题信封的序号以及完整性,启封后由考官逐题按顺序依次提问,考生逐题回答。考场助理负责计时。

4.复试时网络故障说明

在复试前,考生务必准备好网络良好的复试场所,调试好设备,复试开始后,如果考生方网络设备、网络信号出现异常,不能通过设备调试,暂缓该考生复试,其他考生按顺序先复试;在复试进程中,如果考生网络、设备出现问题,短时间内无法恢复正常,则暂缓该考生复试,其他考生按顺序先复试,考试中断前已经发送给考生尚未作答或回答未完毕的考题作废,调试设备正常后复试组认为复试中断属不可抗拒因素,有必要进行重新复试的,可重新发备用试题进行复试。备用试题当场随机抽取。复试过程严禁考生恶意中断复试进程,一经查实取消考生复试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七)所有复试环节均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

五、成绩核算及录取

(一)成绩核算方法

复试总成绩=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专业知识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复试总成绩。

(二)录取原则

1.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状况、思想政治品德等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 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录取,考试总成绩相同,复试成绩高者优先,若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完全相同,统考成绩高者优先。由于报考不同院校的考生初试科目、难易度不尽相同,初试成绩的可比性不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和调剂考生的总成绩应分别排序,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参加复试合格的考生优先录取;尚有余额,在调剂生中择优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考生复试成绩总分180分以下,或专业知识测试及综合面试两项成绩总分120分以下)者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3.录取中参考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学习成绩、科研活动、实践创新能力以及工作业绩。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六、信息公开与监督

我院在学院网站公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一)全文公布《南宁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二)我院复试期间咨询电话:0771-6211023,俸老师;0771-6211026,孙老师。

欢迎广大考生在工作时间段内来电咨询。

(三)对复试、预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学校及学院保护实名申诉、举报者合法权益。学校及学院受理申诉、举报部门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南宁师范大学纪委、监察室、研究生院、体育与健康学院纪委

举报信箱:84490007@qq.com(研究生院)

gxtcjjs@gxtc.edu.cn(纪委办 监察室)

举报电话:0771-3908620(研究生院)

0771-3908523(纪委办 监察室)

八、温馨提示

考生注意事项(网络复试须知),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页通知(http://yjsxy.nn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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