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原则
深刻认识到学位论文质量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生命线”,要进一步完善制度、落实责任、细化流程、优化管理,切实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水平和质量。
二、具体要求
1.优化管理
充分发挥学院学术分委员会作用(以学院分委员会成员为主组成学院论文审核小组),以学科带头人为主组建相应学科组,对开题、论文开展、答辩等环节起到引导作用,形成“学生——导师——学科组——学院论文审核小组”组成的学院论文多层审阅制度。
2.落实责任
明确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在学生的培养质量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提高导师的责任心,切实落实导师第一责任人制度,在学校制度的基础上,我院进一步规定,在教育厅抽检论文中出现一个“不合格”问题论文的导师,减少其上一年一半的招生指标。出现两个“不合格”的问题论文则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3.强化论文开题要求
选题质量不高,前期论证不充分是出现不合格论文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我院将强化开题要求,每年按照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制定开题工作方案,成立学院开题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协调开题答辩等事宜。为体现导师第一责任人制度,学生开题由导师根据开题工作方案自行组织,导师应根据学生的选题方向,邀请具备相应资格的相近研究方向的专家组成开题答辩小组,鼓励适当邀请院外专家参与开题答辩。如经开题答辩小组审核判断选题不合格者,应在两个月内进行第二次开题答辩。第二次开题答辩仍然不通过者将至少延期半年再次进行开题答辩,其毕业及学位申请时间相应顺延。
4.重视学院论文审核环节
为保证学位论文质量,要高度重视学院内的审核环节。院内审核以学校外审及教育厅抽查论文的评价要素为标准,每篇论文安排三位院内专家进行审核,时间安排在送查重检测前的两周左右。其中只要有一位专家认为该论文不合格,则该篇论文提交以学院学术分委员会成员组成的审核小组进行二次审核。审核小组超过半数同意的论文,在修改完善后方可进入预答辩;未获得审核小组半数同意的论文,将不允许进入预答辩,待修改半年后再次提交审核小组评审通过后,方能进入后续的学位申请程序。
5.严格预答辩环节
在学位论文送外审前十天左右将安排预答辩。预答辩环节要严格要求,完全以正式答辩形式分组进行,每组安排不少于五位的专家进行审阅及提问,研究生论文必须按照预答辩专家的意见修改后方可送外审。
6.多渠道进行论文外审
论文外送盲审是保障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为保证外审质量,切实起到质量把关的作用,应多渠道外送盲审。首先按照学校要求及时更新外审专家库,选择学术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专家,区外专家占比在60%以上。其次,以打包第三方的方式进行外审。这两种外审方式的结合,必将有效促进我院学位论文质量的提升。
7.加强学生论文修改的监督
“论文是改出来的”,但从以往情况来看,我院硕士生论文最大的问题是不认真按照专家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为改变这种状况,我院将在盲审专家反馈意见及答辩专家反馈意见两个环节进行有效的监督,要求学生提交论文时,同时列表把专家反馈意见与自己的修改情况进行一一对应的说明,并要求学生及导师进行签字确认。
8.加强抽检论文指导
学院成立抽检论文审核小组,由院长、分管副院长及学术委员会成员等组成,对抽检论文进行审核,提出明确、具体、详细的修改意见,并督促学生及导师进行认真修改、完善,同时导师必须高度重视、全力全程指导学生修改完善,确保抽检论文不出问题。
9.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